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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103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服務申請
發布日期 2014/11/12
發布單位 輔導室
點閱次數 695
詳細內容

在家教育暨代金審查會議將於103年12月召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寫「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表」和「在家教育學生名冊」,並檢附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鑑輔會鑑定證明、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繳費證明等)

上開表件請上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
或見附件,並請於103年11月20日(星期四)前將相關資
料免備文逕送本中心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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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doc檔)
申請資料1(doc檔)
申請資料2(doc檔)
申請資料3(doc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