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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公告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招收本市各國小二年級到五年級一般智能資優學生,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發布日期 2012/10/3
發布單位 輔導室
點閱次數 1237
詳細內容

 

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壹、依 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貳、目 的:
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以下簡稱資優)學生,使其能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學習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參、報名資格:
現(101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以上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CPM或SPM成績達百分等級85以上。

(二)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1/3為原則)。

肆、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2)、觀察推薦表(如附件3),向就讀學校特教組報名,再由就讀學校特教組彙送報名表件至所屬行政區之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一)時間:101年10月22日(星期一)至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就讀學校

(三)方式:請將報名表件交至班級導師處,由班導師彙整後繳交學校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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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