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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列表
標 題 |
【公告事項】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內容詳見附件。 |
發布日期 |
2021/3/2 |
發布單位 |
輔導室 |
點閱次數 |
226 |
詳細內容 |
(一)鑑定類別:音樂、美術及舞蹈,共3類。
(二)鑑定對象:109學年度設籍且就讀臺北市國民小學6年級 、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音樂: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南門國民中學報名。
2、美術: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報名。
3、舞蹈:110年4月7日(星期三)及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報名。
(四)鑑定基準
1、競賽表現優異: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 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別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 組前三等獎項。
2、性向測驗優異: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 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術科測驗優異:術科測驗優異基準由臺北市國中藝才 資優鑑定工作小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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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無 |
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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