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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公告事項】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內容詳見附件。
發布日期 2021/3/2
發布單位 輔導室
點閱次數 226
詳細內容

 (一)鑑定類別:音樂、美術及舞蹈,共3類。

(二)鑑定對象:109學年度設籍且就讀臺北市國民小學6年級 、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音樂: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南門國民中學報名。

2、美術: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報名。

3、舞蹈:110年4月7日(星期三)及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報名。

(四)鑑定基準

1、競賽表現優異: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 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別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 組前三等獎項。

2、性向測驗優異: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 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術科測驗優異:術科測驗優異基準由臺北市國中藝才 資優鑑定工作小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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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臺北市110 學年度 國民中學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