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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市10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作業,學生父母或監護人須於108年4月10日(星期三)前,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所屬設籍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潘幸娟科員,連絡電話:2725-6347。
發布日期 2019/3/25
發布單位 輔導室
點閱次數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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