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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107年12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 107005791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發布日期 2018/12/10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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