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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及中央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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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各 機關(構)及事業單位因應COVID-19疫情之應變處置建議」 案
發布日期 2022/6/12
發布單位 學務處
點閱次數 205
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530日臺教國署學字 1110067327號函及本府111526日府授衛疾字第 1110120075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已訂定「為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 作,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因配合疫情防治致影響必要 運作之應變處置建議」,惟考量疫情持續快速攀升,該中心經諮詢專家並與地方政府研商,另訂旨揭應變處置建 議,並同步廢止原「為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各機關 (構)及事業單位因配合疫情防治致影響必要運作之應變 處置建議」。

三、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及應變處置建議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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